| 释义 | 
		     贪污罪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构成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