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随着经济下行,很多企业效益不好,无法正常运转,甚至关停,企业停工停产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吗? 洪丽律师认为,这个问题,要分情形处理。 公司停工停产了,需要支付工资吗? 第一种情形:如果企业的停工,是由于劳动者的过错导致,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但是认定属于工伤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企业因为经济效益不好、有不能清偿的债务、存在纠纷和诉讼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企业濒临破产。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自提供之日起一个月的工资,超过一个月,如果企业没有恢复生产,那么需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直至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申请破产的,清算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的员工工资。 第三种情况:企业遭遇洪水、地震、台风、政府管控等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停工,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后,企业仍然能够恢复生产的,那么自停工之日起,即使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停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提供相应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新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十八十支付生活费,直至企业恢复生产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问题,您明白了吗?欢迎留言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