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房产纠纷不能用仲裁解决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审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公房纠纷。 二、哪些房产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