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个人财产依法应当在法院立案受理之后及时申报。下列财产依法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