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房屋过户申请; 2、过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 4、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5、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说明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