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制度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2、劳动合同制度无效的情形;     3、劳动合同制度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4、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     5、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6、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