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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婚前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也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债务为个人债务,部分清偿的应返还。
    法律分析
    婚前老公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否则结婚后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希望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房产不会因结婚或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如果参与清偿贷款,也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时,该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清偿了部分已归还的贷款,应返还该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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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3 9: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