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属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个人债务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无法协议则由法院判决。《民法典》1064、1089条。 法律分析 以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吸毒、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夫妻财产制度下的债务分担规则 夫妻财产制度下的债务分担规则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承担债务的分配原则和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婚前债务、婚后共同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然而,并非所有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承担范畴。例如,一方在婚前单独产生的债务、违法犯罪所致的债务以及另一方明确表示不承担的债务等,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范畴。在具体分担时,可以通过协商、起诉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夫妻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则根据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进行清偿。夫妻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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