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当事人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是1992年结婚的,当时也没有跟丈夫办理结婚证。现在由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办理离婚,请问我们这种算是事实婚姻吗?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王淞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即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周边邻居也认可其夫妻关系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你跟你丈夫的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的,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也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王淞律师风采 王淞律师:男,汉族,1983年10月25日出生,海南省临高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院学院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