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前财产的界定的是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认定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否则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