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追偿的实现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位追偿是由保险人先行赔偿给被保险人,而对于被保险人就会将追偿权转给保险人,但对于这一行为的实施也是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不管双方的责任如何,只要责任人有授权的意思那么就可以利用人位追偿的方式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一、代位追偿需要的材料交警队会给么 代位追偿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那么交警队会给的;代位追偿需要的材料有: 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出具车辆损失要求赔偿通知书; 2、第三方不予赔偿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 3、交警下发的事故认定书等。根据《保险法》第60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追偿是指财产保险当中,由于第三方的过失或错误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以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求偿制度的目的是维护保险的补偿原则、避免道德风险,同时体现社会公平原则。补偿原则的内容就是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既不能超过保险金额,也不能超过实际损失,保险赔款应当是使被保险人恰好恢复到损失发生之前的经济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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