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缺席庭审时,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被称为缺席判决。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被告下落不明或被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的案件,法院可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法律分析 缺少当事人到庭进行庭审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后所作出的判决,被称为缺席判决。 一、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但根据实践认为,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是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的。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结语 缺席审判是指当事人未能到庭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后所作出的判决。被告缺席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告下落不明,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二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时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和缺席判决。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应受理此类案件,并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