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州办理房产证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德州变更房产证姓名的方法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注意:如果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建议办理手续前向办事人员详细询问沟通。 二、德州办理房产证流程 1、德州首套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2、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德州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3、德州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购房者办好房权证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凭证等。 三、德州房产证办理地点 1、德州首套房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2、一般德州新房在入伙后6个月就可以办出房产证了、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就可以直接领房产证,如果贷款按揭就等按揭完后去贷款银行拿抵押合同、你有开发商给你的合同和收据就可以了,有得是用收据换凭证。 3、德州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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