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户办 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印件,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个体工商户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印件;业主 身份证原件 及其印件;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及其印件,自有房产提供产证原件及印件、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印件。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