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专业刑事律师,周乃文讲解:黑吃黑中的正当防卫 |
释义 | 甲深夜盗窃10万元财物,在离开现场两千米的偏僻路段遇到了乙,乙见甲行迹可疑,拉住甲,要求甲给他1万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 甲借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动乙的眼睛,致乙轻伤,甲趁机离去。 大家说甲打乙的行为是不是故意伤害罪呢? 针对黑吃黑赃物的持有人也可进行正当防卫。 本案乙的敲诈勒索行为属于不法侵害,甲可以进行当防卫。 甲顺手一拳致乙眼睛受伤达到轻伤,未明显超过防卫的必要性度,并造成重大伤害。 因此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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