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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中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释义
    夫妻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偿还不清的可以约定以后的偿还比例,但是双方的约定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一、丈夫的借条上没有妻子的签字有效吗
    丈夫的借条上没有妻子的签字有效。丈夫的借条上有丈夫的签字,且借条具备生效要件的,就属于有效的借条。即使是夫妻共同债务,也不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就不能被认定为丈夫个人的债务。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双方内部有约定由丈夫个人偿还的,也不能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二、夫妻债务是共同偿还还是连带偿还
    夫妻债务对内是共同偿还,对债权人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双方可以协议该债务由其共同偿还,但是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外部债权人可以要任意一方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三、信用卡逾期夫妻双方假离婚可不可以
    信用卡逾期夫妻双方假离婚不可以。夫妻双方以假离婚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实际处理夫妻离婚债务的过程中,法院一般要求夫妻协商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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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2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