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中的承诺没有兑现如何处理? 在合同中作出承诺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承诺,即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通知承诺的生效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从各国的立法规定来看,对承诺的方式一般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表示承诺: (1)口头或书面表达承诺,实践中经常使用。 一般来说,法律或者要约没有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口头表示承诺。 (2)通过暗示表达承诺。也就是说,要约人虽然没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表示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方式作出,沉默或者不作为不视为承诺。应该注意的是,隐含的意思不同于单纯的沉默或不作为。沉默或不作为是指受要约人没有做出任何意思表示,不能认定其有承诺的意思表示;默示方式不是书面或者口头的,但是受要约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或者其他方式作出了承诺,并且从其行为表现来看,可以认定其具有承诺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