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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迁移手续
释义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一、领了结婚证户口自动就迁走了吗
    领了结婚证户口不是自动迁走。迁入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以上证件,到拟迁入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户籍迁移,理由是夫妻投靠;
    2、凭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到迁出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
    3、凭准迁证明副本,户口迁移证明和以上证件,到迁入地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户口迁移证存根保留多少年
    依照法规规定,公安局的户口迁移存根是永久保留的,而户口迁出30年以上的应该能在原户籍地能查到,有关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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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5 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