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申请步骤大揭秘 |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条件和和要求,包括申请书件的齐备、填写规范、图样清晰、涉及药品、卷烟等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文件、人物肖像需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公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若不能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驳回或要求修正。 法律分析 一、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 商标申请书件齐备: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上需加盖申请人公章,若委托代理还需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代理人公章;直接办理的还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盖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书件填写规范,如需改动,需加盖章戳或签名; (三)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 (四)申请人用药品、卷烟或报刊、杂志商标注册,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六)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还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二、商标注册申请 (一)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若不符合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向代理人或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或有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请日期、申请号,补正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二)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即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若不能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或要求修正,修正合格后再进入初步审定公告。 (三)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进入核准注册公告程序和发证程序;若裁定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 拓展延伸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收件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的,根据《商标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将通知代理人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补正并连同该通知一产交回商标局,保留申请日期、申请编号。未作补正或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 结语 商标注册申请需满足基本条件和要求,包括提交完整的申请书、加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同时必须填写规范、图样清晰、提供证明文件等。商标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后进入初步审定公告和核准注册公告程序。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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