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威胁情形下写的借条有效吗 |
释义 | 被人威胁的情况下写的借条有效,但是该行为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是被他人以胁迫手段,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一、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要起诉吗 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不一定要通过诉讼,也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一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是: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2、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3、当事人是被欺诈或被胁迫订立合同的;4、请求撤销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中的受损害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第三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放弃债权声明书能反悔吗 依法做出的放弃债权声明书一般不能反悔,但是有符合法定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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