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支持购买者对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主张权利,不支持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有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以打击知假买假行为。 法律分析 在2020年修正的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有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对食品药品领域的知假买假行为的支持。 拓展延伸 打击恶意侵权:加强法律法规保护 在当前社会中,恶意侵权行为屡见不鲜,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加强法律法规保护势在必行。针对恶意侵权现象,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打击这种行为。首先,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其次,建立健全的举证机制,为受侵权方提供更多的维权渠道和便利。同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度,严惩恶意侵权者,以起到震慑效果。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施行,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创新发展。 结语 维护公平正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加强法律法规保护势在必行。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举证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和宣传教育,我们能够有效应对恶意侵权现象,促进创新发展,实现公众共同参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