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拒绝迁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接收地派出所不给开准迁证肯定是有理由的,派出所开准迁证,必须要当事人所在的村或者社区先出具户口同意接收证明,当事人应该先去开出相关的证明,再办准迁证。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参照如下办理迁移手续: 一、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二、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三、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四、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一、拆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户口迁移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可以委托办理。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委托户主办理。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材料、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迁户口的证明、再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指示,领取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带上述材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二、离婚了户口可以迁回来吗 离婚后,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等,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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