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的交通保险公司不承认我仍然有资格进行索赔,我应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是一种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为车主提供保障的保险。如果保险公司不承认索赔资格,车主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1.审查保单内容,确认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2.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3.向当地保险监管机构投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 4.起诉保险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自行依法请求不当得利的返还,要求制止侵害,要求消除影响,要求赔偿损失等。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审判的原则作出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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