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三明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的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1.本区常住户口的村(居)民; 2.低保对象或低收入家庭。 二、三明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的审核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第四十条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三明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的审核办理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原件(验),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2.低保审批单或低收入认定书 要求: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