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如果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子女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合理的抚养费要求。如果要变更抚养关系或增加抚育费,需要另行起诉。离婚后不要对方抚养费可以再要回。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子女对协议或判决不满意,可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父母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若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应另行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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