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还在建可不可以卖 |
释义 | 安置房还在建可以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一、离婚没分的安置房该怎么办 离婚时没分的安置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 2、调解处理; 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拆迁户房子买了过户怎么办 拆迁户房子买了过户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拆迁安置房指的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拆迁安置房有产权证吗? 拆迁安置房有产权,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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