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买房落户是哪年? |
释义 | 1994年2月。 上海从1994年2月起对外来常住人口实行蓝印户口政策。1998年10月份,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对购房申请蓝印户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蓝印户口政策也由此在上海楼市的发展过程中,开始发挥它的重大作用,直到2002年4月正式取消。现在的上海可通过留学生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方式落户。 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的条件 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该家庭在沪无房 3、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4、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5、2016年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6、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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