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的诉讼受理费为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免费,超过的部分按0.5%交纳。诉讼费还包括其他费用,如申请费、证人费、鉴定费、翻译费等。出庭期间的交通、住宿、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也要交。 法律分析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此外,诉讼费还包括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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