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后多长时间内可卖? |
释义 | 老人过世后,继承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经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不生效。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必须由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的顺序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对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照顾或多分遗产。对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也可以适当分配遗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老人过世房产继承多久可以卖 老人过世后继承人继承房屋办理过户登记的,过户完成办理过户登记的,继承人可以随时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屋继承的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老人过世后,继承人办理过户登记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法律登记才能生效。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除外。房屋继承的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来源的人,可以适当分给他们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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