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人伤、车损、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是由不同保险公司承担的,需要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来维权。如果双方都有车辆保险,则由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对方车辆的损失赔偿,受害人的车辆损失则由其自己的车辆保险公司承担。若对方无责任险,则受害人需要向自己的车辆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向对方追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强制保险制度的一种,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