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欠条"法律结果大不同 |
释义 | 一张标注6万元的字据,到底是基于合伙的欠条,还是借贷关系中的借条?近日,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因市民王某将合伙纠纷中的欠条当成借条主张对方偿还欠款,结果未获法院支持。 王某诉称,丁某向其借款6万元,承诺三个月还清并出具欠条。借款到期后,丁某一直未还,请求法院判令丁某偿还借款6万元。丁某辩称,从未向王某借过钱,这笔款是因为和王某合伙开公司,双方各投入6万元,后公司效益不好,王某提出退伙,要求丁某为其出具欠条。一审法院认为欠款事实成立,判决王某给付借款6万元。丁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称本案不是民间借贷纠纷,而是合伙纠纷,请求二审法院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内容予以审理。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不属民间借贷纠纷,应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内容予以审理。故向王某进行释明,建议其变更诉讼请求,王某坚持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进行诉讼,故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寄语】 欠条不同于借条,法院不能仅凭欠条就认定当事人之间借贷关系存在。而应当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如果发现不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应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按双方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一、银行职员轻信网友进入苹果专卖店行窃获刑 7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决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介绍,现年32岁的吴某毕业于湖北某高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她自称曾经遭遇过杀猪盘,因此欠下不少贷款。内心苦闷之时,她登录某知识分享网站看帖子解闷,认识了名为王生的网友。王生知道她急需用钱,在聊天过程中,王生称苹果电子产品专卖店没有监控录像,承诺可以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吴某偷窃的商品。此后,吴某在苹果店偷窃电子产品后,就通过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卖给王生。 南京东路的苹果专卖店里,总是人头攒动,挤满了想要购买产品的人群。吴某便浑水摸鱼,趁店员不注意,偷走店里用于展示的苹果牌电子笔、鼠标、妙控板等。吴某总是左右张望,趁周围人不注意,迅速拿走放置于桌上的电子产品,然后放入随身携带的包内。然而,苹果专卖店遍布高清摄像头,它们早已清晰捕捉到了吴某每一次的偷盗过程。 2021年1月,侦查机关将被告人吴某抓获。经讯问,吴某承认多次在南京东路苹果专卖店内窃得苹果牌电子笔及鼠标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吴某在该店共盗窃了16支苹果牌电子笔、4只苹果牌鼠标和1个妙控板一块。 日前,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吴某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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