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办理暂住证去哪个部门?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暂住证》办理地点和手续: 1、到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三张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单位出具留住证明。 3、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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