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若遭女方拒绝探望孩子,应该怎样处理? |
释义 | 离婚后,男方可起诉要求女方履行协助探望义务,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离婚后,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孩子,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探望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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