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规定,精神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时需要医生监督。 法律依据: 1.《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精神药品应当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严禁自行购买、使用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 3.《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精神药品的开具、发放、购买、储存、使用、销售等应当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4.《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精神药品使用记录,并保存有关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因此,在使用精神药品时,必须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并建立精神药品使用记录,非医师指导下使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