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标异议由哪一级行政机关裁定?
释义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为被异议人。根据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一、商标二审赢了之后的流程
    商标二审赢了之后的流程如下:
    1、商标局对于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做出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无人提出异议的、以及虽有异议但不成立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2、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虽有不符合规定之处,但可以修正的则发给《商标审查意见书》,限定修正时间。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修正或修改后仍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二、商标申请需要多少时间才能下来
    商标申请一般需要一年时间才能下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所有权人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依法受理后,应当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在前述公告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2 22: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