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办学被教育局查了怎么办 |
释义 | “无证”办学不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也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因此,不具备招收中小学生或学龄前儿童开展文化教育培训资质。 无证办学被教育局查了,停业整顿,罚款。如果之前没有出现大事故,补办证件后,再营业。如果出现严重事故,将面临着强制关闭,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没有拿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办学的,不仅会被没收违法所得,甚至会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依法处罚。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的严重,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对反违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 1、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2、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招收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或者招收学龄前儿童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无证有照”公司,由区、县(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给予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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