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诉讼可否起诉担保人 |
释义 | 代位权诉讼一般不可以起诉担保人,但是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代位权诉讼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以债务人为被告的诉讼管辖权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管辖权。以债务人为被告的诉讼管辖权与代位权诉讼管辖权为同一法院的,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 2、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起诉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金额的部分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代位求偿权怎么获得 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代位权该如何行使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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