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里哥哥和我在一个户口本上我俩相差两岁,村里把低保给了哥哥,我算是最低收入保障家庭里的学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就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但家里只有一个住房,现在我的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庄基地盖房吗? 当事人如果是在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若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的,则不能在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没领结婚证,孩子申报户口是随我的,现在我们领了证,如果我不迁户口,我的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不迁户口孩子能上户口,在孩子出生一个月以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需要向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是弃婴的,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还没有下户,孩子也是跟着我在娘母户口上,我婆家是农村户口,我们娘俩能迁回到婆家户口上吗? 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想问一下,我父母都是大病想申请低保,我哥哥是低保户,我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姐姐, 这个要看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而定。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的一种措施,最早出现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低保的申请人群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是为了防止将群众胡乱申请的行为。什么人可以申请低保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总之,就是生活能力不能自理的人群。在申请低保时,需要当事人户主以户的名义向村委会申请,然后村委会可以派人来进行核实。法律依据:《城市低保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如今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实只要满足了当地的低保条件,那么就是可以提出申请的。之后经过了审查之后,满足条件,自然也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低保待遇。另外,还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在不同的地区,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就会导致对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一样。 户口本在身上,身份证快过期了,我想在中山这里重新办一个,在中山可以办理外地的身份证吗? 身份证过期的情况下,是可以异地办理的。目前全国都有已经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服务,只需准备好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地方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之后带着资料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即可。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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