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欠款法人代表没有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一、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呢?     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公司的债务依然由公司财产偿还,法人代表个人的债务,以其个人的遗产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有多个股东怎么承担债务     有多个股东,各股东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