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狗仔曝光已婚女网红是亦琳吖与陈飞宇床照属于侵权么? |
| 释义 | 情人节前夕,热搜爆出陈凯歌之子与某已婚女网红床照,让广大网友跌破眼镜,根据之前的情况,该女网红还是已婚状态。 但是在微博上未经照片本人同意,曝光该照片属于违法行为么? 很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照片当事人同意,将其照片发到网上的,是属于侵犯肖像权或者隐私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同时根据“避风港原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知道侵权行为或侵权内容的存在后才有义务采取措施,如删除、屏蔽或是断开链接等。如果在明确知道侵权事实后,仍不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则需要承担责任。所发布的平台在接到当事人要求后,应当第一时间删除、屏蔽或是断开链接。 另外根据“红旗原则”是指当侵权事实显而易见,像“红旗一样飘扬”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假装看不见,或者以不知道侵权为由推脱责任。即在按常理和应尽的基本审慎义务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却不删除链接,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删除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发布平台信息也应当自我检查用户发布内容,如出现侵权行为,应当主动删除、屏蔽相关内容。 另外,杨律师个人表示猎奇心人人皆有,但是侵犯他人隐私,通过偷拍偷录等方式曝光对方生活隐私,既不道德,也不合法,请广大瓜友理性吃瓜,另外明星也是人嘛,很多事情,需要包容理解,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理论上剩下的事情,都属于个人意愿的表示,大可不必打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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