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因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情况的医疗事故,应当视为重大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