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遇到轻微追尾事故的处理方式如下:     1、保护现场并进行警示,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应立即报警,并不能移动车辆;     3、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拍摄表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据可查,在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共识之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4、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并获取报案号;     5、得到报案号后,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由当事人签字;     6、双方互相确认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联系进行定损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