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破坏他人财物五千元以下的处理方式:     1.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一般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