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劳动仲裁证明人可以不参加开庭。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法定条件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劳动仲裁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     1、劳动合同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     2、劳动报酬争议: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     3、社会保险争议:包括社会保险的参加、缴费、待遇等;     4、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争议: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等;     5、劳动安全卫生争议:包括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     6、职工权益争议:包括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职工权益,如工作条件、保险保障等;     7、集体合同争议:包括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等;     8、其它劳动争议:包括培训、劳动技能准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受到了劳动仲裁通知,请尽量按时出庭作证,以维护自己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