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超过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