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是无权进行处理的,因此不能将坐牢一方的汽车卖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