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哪些才算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
| 释义 | 1、商标字体变动 针对用文字或是英文字母注册成功的商标,在递交申请之初,都会首先确定它的字体样式,例如像是免费字体微软雅黑、宋体、斜体、楷体等。如果企业后期肆意修改注册商标字体,也算是属于改动注册商标。 2、商标颜色变动 与商标字体样式变动相似,注册商标的颜色变动,也是属于私自修改注册商标的举动行为之一。例如,原先是黑色的商标,企业为了增加该商标的美观度,在投入活动或是商品使用的过程中,将之变成橙色或是其他颜色等,都是属于改变注册商标。 3、商标样式增减 除了商标颜色和字体的变动外,还有一种可能性便是商标样式部分的增添和减少。例如在原本是注册纯文字或数字、字母的商标中,添加或减少一个文字或是数字、字母,亦或是在原本商标基础上,增减一个图形图案之类,也都是属于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4、商标样式比例变动 商标样式比例的变动也是极其的重要。一般来说,企业在使用商标过程中,法律中仅规定商标必须按照原先大小1:1的比例改变,若是企业突发奇想,将商标变成1:2的比例变动使用时,同样也是属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举动。 5、注册商标名义信息变动 注册商标信息的变动,便包括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变动,商标注册地址变动或者是其他注册事项变动,同时过未递交商标变更申请的企业,都是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行改变注册商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反了我国的《商标法》,只要商标所有人实施了此行为就会承担起法律责任,严重者商标局是有权利撤销注册的商标,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想要改变商标必须要向商标局重新提起。 一、商标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 (1)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 (2)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1)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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