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比例 计算收费,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交纳。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