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能否就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律程序进行商议? |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商议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律程序。在会见期间,律师和当事人可以进行知识产权转让相关的讨论和商议,但不能签署正式的转让协议,需要等到会见结束后再进行正式的签署。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在承接代理案件时,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代理事项、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知识产权转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办理有关手续。”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对知识产权的登记,但当事人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商议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律程序,但需要等到会见结束后再进行签署正式的转让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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