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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女双方离婚以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释义
    男方可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或者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是否需要变动户口,法律只规定了可以进行变更,并未进行强制性规定,所以是否迁移户口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一、户口移出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移出需要如下手续:
    1、获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获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户籍登记记。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单亲非婚生子女改姓名是如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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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3 22:05:31